。
书被他伸手抽走。
罗米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。
蓝眼睛的青年只是笑,眼皮阖起来,蓝色的虹膜变成狭长的蓝色闪光,罗米的羽毛笔被夺走,他在丑猫和长耳朵狗下面写了两笔,又把书推回给罗米。
罗米将手指抵在书的另一端,僵持着不接,另一只手从包里抽出一只铅笔,扔在扉页上,啪嗒一声响。
他叹了口气,还是拿起铅笔,把书拉回自己面前,低下头在扉页上勾画起来,像润色一份重要的论文般仔细修饰,罗米托着脸,阳光那样好,她昏昏欲睡,直到男孩又把书推回来,金色飞贼仿佛要冲破纸面振翅欲飞。
丑猫和大耳朵小狗下新添了她名字的缩写,未干的墨水在阳光下反着光,如同黑湖的波纹,但谁又能让水流任意听命,在纸张上蜿蜒停留。
罗米拿起随书一起送回来的铅笔,它压着猫头鹰的翅膀,更显得它随时都要坠落。
“我不喜欢魁地奇。”她用口型说。
“真可惜。”他说,又低下头去翻动书页,阳光那样好,他却只在看书,罗米盯着金色飞贼看了一会儿,又去偷看他,确定他不会抬头才拿起笔,在金色飞贼的翅膀下写下两个s。
“你可以邀请我做你毕业舞会的舞伴。”罗米突然说。
他抬起头,身后是波光粼粼的黑湖,山毛榉叶在风中沙沙作响。
“我会答应的。”罗米说。
而他点了点头,于是罗米知道自己在梦中。
只拒绝过她一次的,之后不再出现的,蓝眼睛的青年。
罗米睁开眼睛,视野模糊了一会儿,她才发现身边斜倚着一个人,玫红色的紧身上衣映入眼帘,身材不错,她笑了一声,又往上看,莱姆斯·卢平的脸出现了——
她发出了这辈子最声嘶力竭的大叫。
“尼法朵拉·唐克斯!!!”
罗米紧贴在布莱克老宅其中一间客房里紧挨着四柱床的墙壁上,对着易容马格斯发出持续的尖叫,直到唐克斯不得不跳上床来捂她的嘴。
“唔唔唔唔唔!”
“你不叫了我就放开你,罗米,你叫得就像小天狼星他妈把声带空投到了你嗓子里。”唐克斯,准确来说,是顶着卢平的脸的唐克斯说,“我数三个数,你闭嘴,我把手拿开,成交?哦对,眨两下眼睛就算成交。”
罗米连忙眨了两下眼睛,唐克斯松开她,罗米趴在床上大口大口喘气,气还没喘匀,唐克斯丢过来一包衣服和一片发片。
“带你出去吃冰激凌。”唐克斯说,“把衣服换上,还有假发。”
“这算什么,挑染吗?”罗米拿起那一小把金色的假发,顶端粘着夹子,整体看起来还没她自己的刘海厚。
“你怎么像个麻瓜女孩一样。”唐克斯接过来,把她鬓边的头发向后拨,金色的假发片别了上去,罗米跳下床跑到镜子前,黑色像潮水般从她发丝间褪去。
“我爱魔法。”罗米由衷地说。
唐克斯嗯哼一声。
“所以你为什么要变成莱姆斯的脸。”她一边套牛仔裤一边说,穿上运动鞋在她面前转了一圈,“怎么样?”
“莱姆斯和我晚些时候有个任务。”唐克斯停顿了一下。
“不想知道。”罗米捂住耳朵。
“非常好。”唐克斯把她的手拿下来,“我们出发前有段空闲时间,就是现在,正好带你出去透透气,吃点冰激凌——正好你和男朋友也吵架了。”
罗米刚扬起来的笑脸迅速垮了下去。
卢平就在门外,和罗米打了个招呼,看到唐克斯时用了很大毅力才咽下尖叫。
作为一个和上半身女性特征十分明显的自己面对面的男人,能够只有这样的反应,他已经算是男人中的佼佼者。
“我就说你会吓到他。”罗米转过头对唐克斯说。
唐克斯吐了吐舌头,五官逐渐恢复原状,她凑近罗米,借着她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反光打量自己,指腹划过那些还没变回去的疤痕,和卢平脸上完全相同的疤痕。
“还挺酷的。”女傲罗扬起脸对卢平一笑。